本所作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的嘉興市首批破產管理人,已建立了一支專業、穩定的企業破產管理人律師團隊,為企業破產、企業清算提供優質的專業化法律服務。
1、受人民法院指派,擔任破產企業的管理人,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職責:
① 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帳簿、文書等資料;
② 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
③ 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
④ 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
2、受債權人委托,向人民法院提出債務人重整、破產清算的申請,并代理債權人參加債權人會議;
3、受債務人委托,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產清算的申請,并代理債務人參加債權人會議及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4、其他有關企業的一般公司清算業務。
本專業部作為破產管理業務的承辦團隊,截至2017年年底已辦理了20余家企業的破產清算或重整業務,得到人民法院及債權人的充分肯定。其中,辦理的浙江七彩鳳染織有限公司重整案是嘉興市首家重整成功的破產重整案件,浙江華贏板業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合并重整案,是我市目前最大的重整成功案件。我所還順利完成了債權人達1000多名的桐鄉“香港城”破產清算項目。